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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我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0.14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2:39:50    浏览次数:759    评论:0
导读

5月6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消息,一季度,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0.14元,同比增长9.1。  一季度,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13.85元,同比增长10.3,对可支配

5月6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消息,一季度,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0.14元,同比增长9.1%。   一季度,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13.85元,同比增长10.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1%,工资性收入增长仍是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渠道。究其原因,近年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农民工工资待遇、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不断改善,为农民务工收入的持续增长打下良好基础;随着经济发展和河南“三化”进程加快,企业用工需求明显增长,就业机会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成为短缺资源,尤其是技术熟练的农民工。   一季度,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979.66元,同比增长12.9%。随着更多的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农民因地制宜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这部分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我省农民提供更多的增收渠道。一季度,我省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经营的非农产业净收入人均350.99元,同比增长16.9%。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我省农村居民得到的利息、租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以及出租农业机械等财产性收入逐年提高。同时,我省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农合大病补偿报销标准的提高,直接带动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一季度,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和转移性收入856.63元,同比增长3.7%。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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