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对年终奖现在有影响,3年后影响将更大,看完彻底明白了
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税,用年终奖除以12得出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再用年终奖总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在2018年10月以前,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发年终奖当月的工资为3500的话,年终奖的计算方式是直接用17000÷12=1417,按照下表,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应交纳个税为17000×3%-0=510元。
在2018年10月以后,个税的起征点调整为5000,月薪3500是达不到征缴个税的标准,所以应该减去差额再确定适用税率,按照新个税税率表,适用税率也是3%,假如年终奖17000元,月工资3500元,要缴税但是年终奖需要缴纳的个税为465元,比之前的旧税率计算方法少缴纳45元。这样的计算方法可以持续到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也纳入综合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年入6万(包含年终奖)及以下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加上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后,个人年综合所得税也能大大降低。
在2018年至2021年底,无论工资取得多少收入,工资是否达到起征点,2万元的年终奖都需缴纳600元个税,即便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也是如此,因为此间年终奖还未纳入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但是到了2022年,将年终奖也纳入综合所得计算时,即便有年终奖也不一定会交税,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年综合收入14万,全额利用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抵扣(不计大病)的时候,全年缴纳的个税仅仅6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