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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整改新规出炉 一半平台恐遭淘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3 16:29:46    浏览次数:838    评论:0
导读

北京 行业又迎来新动向。据悉,今年春节过后,北京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对北京地区 平台发出《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涉及8方面148条,截至目前已下发380余份。据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平台反馈,整改的项目少则十多

北京 行业又迎来新动向。据悉,今年春节过后,北京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对北京地区 平台发出《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涉及8方面148条,截至目前已下发380余份。据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平台反馈,整改的项目少则十多条,多则近百条,平台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大标、风险备用金等。在分析人士看来,随着 整改期限的临近,行业洗牌将加剧。   风险准备金须改名   针对此前备受争议的风险准备金,记者咨询了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 平台可以设置‘风险缓释金’,但不能叫‘风险准备金’或‘风险备付金’。另外,‘风险缓释金’应该从平台盈利中提取,而不是从交易额中划出来,且不能对外宣传强调‘平台安全’”。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 平台“风险准备金”和“风险备付金”的提法有悖于《暂行办法》中关于 平台不准变相提供增信的要求,但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做法又的确有利于投资人的权益保护,不宜进行取缔,所以,风险准备金的改名和资金来源的限定,都可视作一种折中处理。多位平台人士也十分认同“风险缓释金”这一称呼。   捷越联合创始人兼捷越普惠总裁马天帅则认为,“风险缓释金”并不对外强调“平台安全”,在提供一定程度的风险保障外,也不会对投资者造成风险意识的干扰。此外,“风险缓释金”从平台盈利中提取,避免了资金被乱用的可能性,同时“风险缓释金”可以交由银行存管,接受多方面的监督。   短融网总经理杨夏耘表示,设立“风险缓释金”表明平台可以通过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损失频率或影响程度。但“风险缓释金”的用途仍需进一步明确。同时, 平台是提供金融信息中介服务,监管办法也明确要求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所以平台不能对外宣传强调“平台安全”。无论是“风险备用金”还是“风险缓释金”, 平台应把重心和注意力放在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金融信息中介核心服务上。    平台有条件认定“ ”    行业在经历一轮又一轮洗牌后,一些优质的 平台也浮出水面,甚至有部分金融机构开始与 平台开展合作,合作模式包括银行购买 平台上的优质资产、 平台与银行合作推出助贷业务。此前这种行为也被业内认为是新金融与传统金融合作的“破冰”表现。   但这种合作模式可能也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沈鸿表示,对于 平台引入持牌机构资金,要求 平台不要在 平台上做,因为不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穿透监管原则,银监会要规范持牌机构的行为,监管的对象是银行。   “对于 平台引入持牌机构资金的做法不能说不合规,但银监部门未来可能不认定其平台为‘ ’。”沈鸿进一步解释。   不过,业界对此较为乐观。薛洪言表示,接入持牌机构资金进行放贷,可视做一种助贷行为,看做是平台针对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放贷辅助 ,本质上不属于 的业务范畴,也不符合监管对 小额普惠的定位。对相关平台而言,只需要将相关业务进行拆分即可。   杨夏耘表示,引入持牌机构资金其实大部分是助贷模式,助贷机构通常更了解客户,做贷前客户信息收集和反欺诈,在贷后配合银行做一定催收工作,助贷机构和银行均发挥各自的优势。而 平台是直接做信息撮合,是完全不同的模式,不存在直接的影响。   集合标模式被禁止   在集合标方面,沈鸿表示, 平台上“多对多”的集合标必须禁止。虽然监管不要求一步到位,但 平台须拿出整改办法。整改之后,决不允许出现新的集合标。   薛洪言表示,集合标是目前行业内的主流产品模式,但在监管看来,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风险,前期曝光的《整改要求》也明确禁止平台“将散标或债权转让标打包发售”。监管的这一界定将对行业内的产品形态产生很大的影响,散标匹配模式可能重新成为行业主流形态。   马天帅表示,“多对多”的集合标作为一种债权转让模式,由于具有提高平台成交效益、更好地连接借款人资金需求和出借人投资需求的优势而被 平台所青睐,但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存在很大风险,容易出现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的问题,同时由于信用链条拉长,风险加剧,资金是否会流入平台也缺乏监管,因此弊大于利。监管对“多对多”的集合标进行整改,也是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 平台触碰非法集资的雷区。   另外,在线下门店方面,“存量门店必须逐渐减少,未来严禁设立线下门店,尤其是做推广宣传的门店、以采集信息及贷后跟踪为名义的门店,都将禁止”。沈鸿表示,金融局会给平台一定的时间用于削减门店,不会要求一步到位;第一步,要求单家 平台的线下门店压缩到100家以内,在经济较发达的省市,每个省市不要超过5家门店;第二步,根据各家平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此外,银行存管方面,在京的 机构,原则上只能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在备案之前,在京 机构也可以找外省市银行进行存管,不影响整改验收。   一半平台恐遭淘汰   《暂行办法》将整改的时间结点设置在今年8月24日,距今不到4个月。按照监管要求,届时未能完成备案登记的机构,或将被要求继续整改或者予以取缔。   沈鸿表示, 平台备案的启动时间,有可能延后一段时间,但验收时间不会延后。金融局将及时公示进展,按照“发放整改通知书、平台整改、验收、验收结果公示、平台申请备案公示、备案、备案结果公示”的流程进行。其中,共有三次公示,最大限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但对于一些“问题”平台,在仅剩的4个月里完成整改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像资金存管等行业准入的硬门槛来说,还是会把一部分小平台挡在门外。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有266家 机构与银行签订了存管业务协议,只占到 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的11.39%。“资金存管仅仅是众多整改内容的其中一个,还不算其他的整改内容,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再加上后续4个月的整改期,保守估计,行业将有一半平台会被淘汰。”马天帅说道。   薛洪言表示, 平台究竟是去是留,既有合规门槛的问题,也有行业发展前景的问题。从合规门槛的角度看,未来能达标的平台可能不会超过500家。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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