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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3 16:02:18    浏览次数:936    评论:0
导读

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稀缺资源。《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编制,以ldquo;管资源、管台站

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2020 年)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稀缺资源。《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2020 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编制,以“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 ,突出做好重点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为总体要求,聚焦频谱资源管理核心职能,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建设,阐明了我国“十三五”期间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的战略方向、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专栏工程,是无线电管理机构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引领未来五年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十二五”回顾及“十三五”面临形势(一)“十二五”回顾“十二五”时期,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紧紧围绕“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总体要求,聚焦主业,狠抓落实,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和秩序维护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就,无线电管理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迈上了新台阶,扎实推进了无线电管理事业稳步发展。

  频率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用频需求,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需要。修订发布 2013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开展了频率使用情况核查专项活动,梳理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数据 16 万条,夯实频率管理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用频需求,为第四代公众移动通信(4G)TD-LTE 和 LTE FDD 系统规划、分配频率,指导各地稳妥做好 800MHz、1.4GHz 数字集群业务频率分配,其中为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新增 210MHz 带宽的频率资源,较“十一五”期间增长 27.3%。积极开展国际协调,完成WRC-12、WRC-15 参会任务。印发加强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的相关文件,提出加强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做好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工作。

  台站管理规范化不断推进。开展全国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更加准确地掌握了全国无线电台站分布和使用情况,加强了台站数据管理工作。开展全国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清理整顿台站 37 万个,全国台站数据库完整性、准确性和台站管理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有效支撑无线电产业发展,至“十二五”末,全国办理台站执照的无线电台站数量为 383.6 万个,较“十一五”末增长 43.1%。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设台行为,有效保证各部门各行业无线电台站和业务的正常运行。开展全国卫星通信网核查工作,规范了卫星地球站的设置和使用管理。印发《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

  无线电安全保障成效显著。对重大事件、重要地域、重要时段、重要业务、重要频段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手段更加完备,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相继完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 周年纪念活动、世界互联网大会、南京青奥会等 20 多次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开展打击治理“ ”和“黑广播”专项行动,查处“ ”案件 3951 起、查封没收设备 3084 台(套),查处“黑广播”案件 3301 起、查封没收设备 2578 台(套),打击治理成效显著,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得到提升。

  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审查工作全部完成,修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88 条的修订工作,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完善部门规章,先后制定或修订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频率划分等管理规定,开展无线电法立法的基本情况调研和前期预研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至“十二五”末,全国 15 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无线电管理条例,较“十一五”末增加 8 个,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明显增强。

  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更加完备。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成效显著,技术设备更加完备,技术手段更加全面。升级完善了 31 个省(区、市)联网运行的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查询。完善短波监测网和卫星监测网,实现了 C/Ku 频段静止轨道卫星东经 10 度至东经 180 度的监测覆盖。省级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更加完备,至“十二五”末,全国 VHF/UHF 固定监测站覆盖了 63%的县级城市,覆盖率较“十一五”末提升 48%;建有 VHF/UHF固定监测站 2522 个,配有移动监测车 1106 辆、可搬移和便携式设备 6731 台(套),分别较“十一五”末增加 146.3%、163.3%、44.2%,形成了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无线电监测网络,基本满足重要区域 20-3000MHz 频段的监测需要。部分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建成较为完善的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基本具备了对在用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检测的能力。

  无线电波秩序维护扎实有力。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常态化监测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信号分析和干扰查处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共查处各类无线电干扰6500 余起,查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确保了用频安全。各地充分发挥保护民航、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长效机制作用,圆满完成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设台专项治理活动,查处了一批卫星电视 、非法手机信号 等。完成了一系列重大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

  军地无线电管理协作逐步深化。军地联合制定相关文件,明确了协调机制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规范了协调工作,有效推进双方协作。指导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积极配合做好一系列重要任务的无线电保障工作。初步探索了符合行业特点的预备役管理模式,有效推进了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力量建设。

  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成效明显。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力度。“十二五”期间共取消和下放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事项 2项、中央 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1 项、中介服务事项 2项,提高无线电管理行政效率,促进无线电产业发展。不断创新无线电台站管理方式,推动台站属地化管理,开展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研究工作,加强对全国无线电台站管理的宏观性指导和监督检查,简化程序、规范管理,稳步推进台站属地化管理工作。

  “十二五”时期,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但也存在频谱资源管理尚不够精细、台站管理模式仍需改进、区域间技术设施能力有待均衡发展、法律法规建设急需完善、依法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亟待解决。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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