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商汇B2B供求信息平台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热闻 » 正文

河南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2:38:16    浏览次数:584    评论:0
导读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公布了本年度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2016年,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达129.7万余人,全省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13万人。  高中阶段学校招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公布了本年度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2016年,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达129.7万余人,全省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13万人。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两大类   通知规定,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两大类,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按照规定,两大类招生共计划招收学生113万。其中,本地户籍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60万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53万人。具体到省会郑州,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9.8万多,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4.6万人。   各地需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   按照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要求,全省各地需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对于希望升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三分流学生,可通过开设职业课程,或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等方式实行春季招生,待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学籍转入中等职业学校。   为拓宽中职教育招生服务面和生源渠道,今年我省将把招收往届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退役士兵,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纳入中职年度招生范围。通知还要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 和省级品牌示范校、特色校招生任务数不少于1000人,非品牌示范校、特色校招生任务数不少于700人。   违规招生将被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为保障学生权益,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未取得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   省教育厅要求,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中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等。按照规定,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10日。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hah.cn/news/show.php?itemid=2841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951186774@qq.com。
0相关评论
 

(c)2008-2019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23000592号-2